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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的禁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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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的禁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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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管理师

健康管理师

2025-05-04 08:03:10

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的禁忌尚不明确。

在使用该药物治疗期间患者要忌食辛辣、生冷,以及油腻性的食物,并且在治疗期间不宜和其他具有滋补性的中药同时服用。如果患者的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,应该到医院就诊治疗。对本品过敏的患者要禁止使用,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要慎用。

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

  • 芍药
    回复
    2024-01-26 11:11:06

    版本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

    说明: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[2007]54号《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》发布。

    【药品名称】

    通用名称: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
    汉语拼音:

    【成份】

    【性状】

    【功能主治】

    清热解毒,宣肺化痰,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、汗出、微恶风寒、咳嗽、痰黄,或兼喘息、口干而渴。

    【规格】

    每支装10毫升

    【用法用量】

    口服。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;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,一日4次;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,一日3次,或遵医嘱。

    【不良反应】

    大剂量服用,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。

    【禁忌】

    【注意事项】

    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   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
    3.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  4.风寒闭肺、内伤久咳者不适用。

    5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  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
    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   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   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   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   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 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
  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贮藏】

    【包装】

    【有效期】

    【执行标准】

    【批准文号】

   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
    【生产企业】

    企业名称:

    生产地址:

    邮政编码:

    电话号码:

    传真号码:

    网 址:

   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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